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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实习
河西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师范类)教育实习方案
2017年07月13日 20:05  点击:[]

河西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师范类)教育实习方案

20113月修订)

一、教育实习目的

教育实习是师范生走上工作岗位前不可或缺的一门重要综合实践必修课程,既是对数学系教育专业教学质量和教学内容与中等教育实际接轨的全面检验,也是对师范生思想和业务上的多项综合训练。实习的目的是使学生巩固和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获得中等教育、教学的感性认识,进一步理解中等数学与应用数学的特点与规律,培养与提高学生独立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能力,并使学生接受深刻的专业思想教育,树立献身教育事业的思想。

二、教育实习内容、方法与要求

实习生以数学课教学为主,组织、指导数学课外活动,班主任工作与学校的其它日常工作。

(一)教学工作实习

教育实习必须把课堂教学实习放在十分重要的地位。通过教学实习了解教学的各个环节,使实习生在备课、编制教案、上课、课外辅导、听课评课、教学总结等方面得到全面严格的训练。

1.备课。实习生应认真钻研《课程标准》和教材、明确教学目的,掌握重点、难点。结合学生实际选择适当教法,准备好教具,努力把课备好。实习生应该按照实习学校原来的教学进度、在每次上课前写好详细而规范的教案,于课前一周送交实习学校指导教师审阅同意并签字后方可执教,上课前必须在实习小组进行试讲。

2.上课。课堂教学要按批准的教案进行,教案内容如有改动,应取得指导教师的同意。实习生上完一节课后要主动征求各方面意见,了解教学效果,写出课后反思,制订改进措施。课后要按时辅导,帮助学生巩固课堂所学的知识和技能。实习期间,每个实习生至少应上课10节以上,实习结束前每人上一节汇报课。

3.听课评议。每个实习生除搞好自己承担的教学工作外,应积极听原任课教师的课,向原任课教师学习。同时实习生之间也要相互听课,并作好听课记录,每节课听完后,要召开评议会,及时向上课实习生指出优缺点和改进意见。实习期间,每个实习生听课总时数原则上不得少于80学时,并有详细记录。

(二)班主任工作实习

班主任工作实习是教育实习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是了解班主任工作的重要意义;熟悉班主任工作的具体职责;掌握班主任工作的基本内容;学习运用教育科学理论进行班主任工作的科学方式方法;完成一定的具体任务(如拟订班主任工作计划,主持班级的日常管理、组织主题班会,开展各种文体活动,进行集体和个别教育等等)培养独立从事班主任工作的能力。实习学生在教育学习期间都要做实习班主任工作,要在原班主任的指导下,初步掌握班主任工作的基本内容,培养从事班主任工作的能力。每个实习生都必须制定班主任工作实习计划,交原班主任审定后执行。实习生做实习班主任期间,要了解学生的具体情况,并做出具体分析,要在原班主任协助下组织指导一次学生主题班会或有效的班级、团组织活动。

(三)教育实习总结

1.个人总结

实习结束后,每个学生应认真做好总结,总结内容包括所写教案个数(签字上课的教案个数和未签字教案个数)、上课节数、听课节数、班主任工作、实习中的收获、体会、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以及在实习期间的其他工作等,虚心征求实习学校指导教师和本组实习同学的意见,完成总结报告。要总结经验,找出差距,提出今后努力方向。所提供的数据须有据可查。提交总结报告。作为评定教育实习成绩的依据之一。

2.实习小组总结

实习小组的总结可在本小组成员的个人总结的基础上由组长写出,内容应包括:本小组教育实习工作的基本情况,工作质量的分析评价,考勤、纪律情况,本小组实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实习教学工作的改革意见和建议。

3.小分队总结

小分队实习工作总结可在各实习小组总结的基础上由带队教师写出,内容应包括:实习点的分布情况,成员构成情况,工作质量的分析评价,考勤、纪律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实习教学工作的改革意见和建议。

三、教育实习时间安排

教育实习时间:教育实习时间为一学期,安排在第七学期。进入实习学校后,一般前三周用于熟悉环境、教育见习、听课、备课、试讲等准备工作;第4周开始上课、参与实习学校数学教研活动工作和班主任实习工作等.具体实习工作日程安排如下:

()实习前期工作

在第六学期的中后期,实习领导小组与实习区县所在的教育局联系,初步落实实习学校,并根据实习学校的接受能力做好实习生的分组工作。并在放假前召开实习生动员大会。在第七学期开校后再次召开实习生动员大会,提出各方面的要求,并安排各实习点的入校时间。

(二)实习上课前的准备工作:2-3

1.实习小分队进实习学校;熟悉环境,安排生活;听取实习学校报告,了解学校情况;

2.接受实习的教研组介绍教研组的一般情况、工作计划、活动安排及教学经验。

3.实习生个人见习指导教师授课、了解工作对象的情况与条件、备课和试讲等。

4.观摩实习学校教师的课堂教学。入校前三周,实习生每天听课不少于三节。

5.见习原班主任辅导的教育活动,接触和熟悉学生。

(三)实习工作:13

1.备课、上课、批阅作业、带两操、班主任工作;

2.参加实习学校要求参加的各项活动;

3.实习结束前一周各实习生认真填写实习手册,由组长组织作好小组实习鉴定;

4.个人、实习小分队总结,实习学校鉴定实习生的评语与成绩;

教育实习成绩的评定方法

实习成绩的评定是实习阶段的重要内容,教育实习领导小组、双方指导教师、实习学校和实习学生,必须重视这一环节。

1.个人鉴定

实习生本人,根据自己在实习本过程中的表现和体验,按照评定标准进行自我鉴定。

2.小组鉴定

以实习小组为单位,在个人鉴定的基础上,结合在实习全过程中的表现,进行小组鉴定。

3.教课成绩评定

实习生的授课成绩评定由如下方式进行:第一步:先由原授课教师听平时的课,实习结束前由实习学校教导处安排,每个实习生上一节汇报课,同学科的原任课教师组成评议小组听课,每个教师按本校制定的评课标准打分,同学科所有实习生的汇报课结束后,由实习学校各学科教研组长分别召集各学科原任课教师组成评议小组按小组人数的优(占20%)、良(占40%)、中(占30%)、及格、不及格(两项合计10%)五级制进行成绩评定。第二步:由实习学校教导处召集各学科教研组长参考实习生的考勤统计、实习期间的表现、态度等情况综合按实习点人数的优(占20%)、良(占40%)、中(占30%)、及格、不及格(两项合计10%)五级制进行成绩评定。第三步:由实习带队教师,根据各实习学校给出的成绩、实习生在实习全过程中的表现、个人、小组的鉴定,照评分标准按小分队人数的优(占20%)、良(占40%)、中(占30%)、及格、不及格(两项合计10%)五级制进行成绩的评定,并写出评语,填写教育实习成绩评定表

4.实习学校对实习生综合能力的评价

实习学校对每名实习生的综合能力给出评语,填入实习鉴定表

5.系教育实习领导小组评定

结合实习生以上几个方面的表现,评定实习生最终的实习成绩,填入教育实习成绩评定表

五、教育实习的组织、领导与职责

(一)教育实习领导小组职责

数学与统计学院教育实习领导小组由院领导、教育教研室主任、实习带队教师及教育教学法授课教师等人组成。主要职责是:制定本专业教育实习大纲与计划;联系安排实习学校;召开实习动员大会;选派实习带队教师;督促检查教育实习的准备工作;做好实习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巡视指导学生的实习活动,及时发现和解决实习中出现的问题;考核实习生教育实习成绩。具体工作由带队教师负责。

(二)实习带队教师工作职责

1.实习前,带队教师要向学生讲清教学实习的目的、要求及注意事项,宣布实习纪律,以便从思想上上做好充分的准备。

2.实习带队教师在外实习要严格要求自己,为人师表,自觉维护学院的声誉,要做好实习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督促检查实习学生的教育、教学、课外教学活动。

3.实习带队教师要积极与实习学校领导沟通,实习生入校后及时安排落实各实习生的授课指导教师和实习班级及指导班主任。

4.按照实习大纲要求,拟订实习进度计划。教师在实习过程中要言传身教,关心学生的思想、工作、生活和身体健康,督促学生严格遵守实习学校的纪律。对违纪学生,应及时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可停止实习,并报告实习领导小组。

5.带队教师在实习期间,要积极主动地与实习学校建立密切的联系和融洽的协作关系,应定期向实习学校和学院有关领导汇报学生实习情况,争取实习学校的指导和帮助。同时要注意宣传和扩大学校的影响,维护实习基地的稳定性。

6.两周召开一次各点实习组长会,听取各点实习情况汇报,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协调处理。如条件允许,最好每周在各实习点巡视一次。

7.实习结束后,带队教师要及时做好实习的相关总结工作。要认真做好有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三)实习小组组长职责

实习生实习期间可按照实习学校组成实习小组,实习小组可设组长1-2名。实习小组组长职责是:组织执行本组教育实习;做好日常的考勤管理工作;做好实习期间的各项统计工作;经常同带队教师实习学校教导主任的联系,及时反映实习中存在的问题;协助本组实习生进行教育实习总结,交流实习工作经验;团结同学,关心同学的生活、工作、教学和健康;模范遵守实习学校纪律。

六、教育实习的管理

教育实习实行委托管理和带队教师双重管理方式。实习生入校后纳入实习学校的教师管理体系,一切按实习学校教师的要求管理实习生,并由各学校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或教导主任具体负责。

对实习生的具体要求:

(一)实习生要认真学习教育实习有关管理条例,明确实习目的,端正实习态度,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按照实习大纲、实习进度计划,认真完成实习任务。

(二)在实习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实习学校的规章制度,服从领导,讲文明,有礼貌,服装整洁,讲究卫生。同学之间要互相关心,相互帮助。学生在实习期间一般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应先向原任课教师(指导教师)请假,原任课教师同意后向实习学校分管领导请假,获准后再向带队教师请假。请假必须有假条并有前两位准假人签字。请假超过学院规定期限者须有教务处长签字。

(三)认真做好实习期间的资料收集工作。勇于承担实习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并认真完成。

(四)学生在实习期间,要认真钻研实习《课程标准》、教学进度和教材教法,要认真备课,努力上好每一节课。要虚心向实习学校指导教师学习,认真从实践中求知,努力提高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五)学生完成全部实习任务,提交以下文件,方可参加最后成绩评定。

1.实习手册(含指导教师鉴定、班主任鉴定、实习学校鉴定)及实习鉴定表;

2.实习手册以外的教案、听课;

3.个人实习总结。

(六)实习生如违反下述五条之一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甚至停止教育实习。

1.不服从实习学校和带队教师的管理,不遵守实习学校纪律;

2.未经准假擅自外出,旷工行为严重影响

3.打人、骂人、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违犯规定酗酒、吸烟;

4.行为举止、穿着打扮违反实习学校规定且不听从劝阻。

                                          

                                              数学与统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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